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比选代理机构)受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秘书处(比选人)委托,对经批准的“第十二届西博会用车租赁及证件制作采购项目”组织邀请比选。请收到邀请的单位就下述服务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文件编号:SCTC-2011-0415-45-5
二、比选人: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秘书处(四川博览事务局)
三、比选代理机构: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四、资金来源:比选人筹集
五、项目情况
本项目对第十二届西博会用车租赁及证件制作服务进行采购。按照项目类型,分为以下六个包件进行采购:
(一)车辆租赁服务(三个包件):
1、A包:四川博览事务局工作用车租赁
2、B包:西博会开幕式等重大活动用车租赁
3、C包:西博会接待用车租赁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比选文件。)
车辆租赁服务比选被邀请人需对三个包件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但最多只能中选其中一个包件。
(二)证件制作服务(二个包件):
4、D包:西博会证件制作I
5、E包:西博会证件制作Ⅱ
(三)门禁系统(一个包件):
6、F包:展场门禁系统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比选文件。)
六、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A、B、C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或具有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公司;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
3、具有类似的接待经验。
D、E包:
1、印制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
2、印制单位设计、印制过重大展会活动的宣传资料及证件;
3、拥有专业的设计师及印刷厂。
F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从事门禁系统业务的公司;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
七、比选文件的领取时间:从2011年9月30日至10月8日,每天09:00-17:00;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三楼3-4室;比选文件费150元/包。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第1项提交原件,第2项收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八、比选申请人应向比选代理机构提交比选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可采取转帐、汇款或提交现金的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开 户 行:光大银行人民中路支行
银行帐号:39900188000000510
交款截止时间:2011年10月9日09:30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0月9日09:30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三楼3-4室。
十、本比选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博会官网发布。
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三楼3-4室
邮政编码:610031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028-86930276、86938876
2、比选人
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秘书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86605205 8665201 15983217925 18981798873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编辑:xbhsw
|
|